4月7日晚9点,在主讲人阮凌豪同学的带领下,一场围绕“实践与认识”关系的作家班青年讲坛微课堂活动在新言书院113展开。同学们结合日常生活、历史经验和哲学思考,展开了热烈而富有启发性的对话。讨论从“实践与认识的定义”出发,逐步深入到“两者的先后关系”“认识的种类”“真理的相对性”等核心议题,现场气氛活跃,观点碰撞频繁。

实践与认识:定义之争与共识之基
董玉文老师介绍了“青年讲坛微课堂”系列活动的情况和重要意义,并对本次活动的主讲人阮凌豪同学作了介绍。
讨论伊始,阮凌豪邀请同学们对“实践”和“认识”进行了多角度的界定。有观点认为,实践是“踏实去做”,是“动手能力”,是“输出、验证及践行理论的过程”;而认识则是“思维方式”“觉察”“认知”,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。梁美琪同学指出,认识可分为“感性认识”与“理性认识”,前者是表面的、直接的印象,后者则是经过思考、交流后形成的本质性概括。

阮凌豪总结道:“认识包括学习、行动、眼看、耳闻等多种途径,最终都是为了形成对世界的理解。”
先有实践还是先有认识?一场“鸡与蛋”的思辨
在讨论的第二个环节,同学们围绕“实践与认识孰先孰后”展开了激烈辩论。多数观点倾向于“实践在先”,认为“实践出真知”“实践是认识的基础”。赵鑫朔同学以“钻木取火”为例,指出人类最初是通过观察自然现象(如雷击引燃树木)并反复尝试,才逐渐掌握了取火的方法。

但也有同学提出,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,许多认识可以在实践之前获得。例如,通过学习前人的经验和教训,人们可以避免重复试错。对此,阮凌豪指出:“认识的来源终究是实践,即便是间接经验,也根植于他人的实践。”
最终,大家达成一定共识:实践与认识并非截然分开,而是相互依存、循环上升的过程。正如刘文鑫同学所言:“实践、认识,再实践、再认识,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。”
真理的相对性:能否彻底认识事物?

讨论的第三个议题聚焦于“人类是否能彻底、永久地认识事物的本质”。绝大多数同学们持否定态度。有人以“刑事案件被科技翻案”为例,指出认识的局限性;也有人以“中医与西医”的差异,说明不同体系下对同一事物的理解可能完全不同。
阮凌豪则从哲学高度补充道:“我们无法永久掌握绝对真理,但在特定历史阶段,我们可以获得相对彻底的认识。”他引用“黑天鹅事件”和“牛顿力学到量子力学的演变”为例,说明认识是不断被修正、扩展和深化的过程。

结语:路到山前必有车,实践终将引领前行
在总结时,阮凌豪提出“路到山前必有车”的比喻,强调实践是推动认识进步的根本动力。他指出:“我们总会遇到困难,但只要不断实践、不断认识,就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‘小车’,翻越眼前的‘山’。”
他最后鼓励大家:“凡是存在的问题,就一定存在解决方法。不要放弃希望。唯有把车开到山前,才能找到接下来的路。”

这场讨论不仅深化了同学们对“实践与认识”关系的理解,也为大家提供了一种面对困难、持续前行的思维方式。
供稿:创意写作学院
撰稿:董玉文
摄影:赵鑫朔